东莞市松山湖控股有限公司五金类协议供货资格 采购项目澄清通知 致 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现就贵司代理的东莞市松山湖控股有限公司五金类协议供货资格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HKG2017019) (原公告时间:2017年12月20日)作出如下澄清: (1)原文出处:招标文件第 4 页第 6 点 原文内容: 6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12月20日起至2017年12月27日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按下述地址洽购。本招标文件每本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只接收以POS机刷卡、微信或支付宝支付方式现场购买)。备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资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6)若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修改为: 6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12月20 日起至2018年01月04日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按下述地址洽购。本招标文件每本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只接收以POS机刷卡、微信或支付宝支付方式现场购买)。备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资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6)若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原文出处:招标文件第 4 页第 9.10点 原文内容: 9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01月10 日 09 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8年01月10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10 开标时间 2018年01月10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修改为: 9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01月15日 14 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8年01月1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10 开标时间 2018年01月15 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处,以本通知为准,其余内容按照原招标文件执行。特此通知。 采购人(盖章):东莞市松山湖控股有限公司 日期:2017年12月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