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东莞市松山湖房地产有限公司、东莞市松山湖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将对采购400万元(不含)以下工程审图协议单位进行比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东莞市松山湖房地产有限公司、东莞市松山湖工业发展有限公司(三家联合采购,以下合称“采购人”) 二、项目名称:科技公司、房地产公司、工业公司采购400万元(不含)以下工程审图协议单位服务 四、报价方式:投标单位填制《服务报价表》(附件2),以填报下浮率方式报价〔报价=141509.43(不含税)*(1-下浮率)〕,下浮率不得低于50%,最多保留两位小数,最终以采购单位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作为基数,据实结算。 五、资质及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 (2)必须具备省级及以上住建部门核发的、现行有效的房建建筑一类审查资质,并于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内承担过的至少3项施工图审查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和对应发票)。 六、中标原则:低价中标原则,投标下浮率最高的为项目中标候选人。若最低价出现相同报价的,由采购单位以随机摇珠方式确定中标候选单位。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弃标或不履行合同的供应商,在一年内不得参与东莞松山湖科学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任何采购项目。 七、提交文件地点:东莞市松山湖园区松山湖深城投智能装备产业园1号楼2107室(接收人:唐小姐,联系电话:13434097036)。 八、提交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0日下午17::30时(若通过邮寄按照资料送达时间确定)。 九、提交文件内容: (1)《服务报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资质证书(复印件) (5)五年内同类业绩证明资料(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且用A4档案袋密封递交,档案袋封口处须加贴密封条并加盖公章。无需额外提供其他非指定资料。档案袋封面请注明“科技公司、房地产公司、工业公司采购400万元(不含)以下工程审图协议单位服务-投标单位名称(XX公司)”,投标单位不允许修改采购单位的报价表及相关附件资料。如有补充说明请以“附件X:补充说明”形式单独装订并随主文件一并密封递交。 十、资料澄清说明:投标单位须严格按照本公告第九条要求提交报价文件。若投标单位提交的报价文件存在非实质性内容缺漏(包括但不限于未加盖公章、资料不齐全等情形),投标单位须在收到采购单位通知后按要求补齐相关资料。逾期未补或不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补正内容不得改变报价表中的实质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报价金额、下浮率等),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投标单位应确保联系方式有效畅通。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及时接收澄清通知的,相关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十一、提交文件方式:密封文件可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递交。 十二、无效投标及废标情形:经采购单位认定投标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的,投标报价高于限价的,未按时间要求提交的,投标资料未密封的,以及其他不符合本公告实质性要求的,均作无效处理。若有效投标单位不足3家,本次采购视为废标。 附件1:用户需求书 附件2:服务报价表 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东莞市松山湖房地产有限公司 东莞市松山湖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8日 (项目联系人:唐小姐,联系电话:13434097036) 附件1:用户需求书—审图单位.doc
附件2:服务报价表——审图单位.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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