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松山湖控股有限公司将对松山湖控股公司公车定点维修协议服务资格采购项目(2026年-2028年)的承接单位进行比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东莞市松山湖控股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松山湖控股公司公车定点维修协议服务资格采购项目(2026年-2028年)三次比价 三、采购内容:项目采购内容包括不限于:松山湖控股公司拟选定1家具备实力且符合要求的公车维修服务公司作为定点维修协议商。主要服务内容:车辆维护,大、小修理,洗车、做漆、美容,二十四小时拖车服务,代办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用户需求书(附件1)。此次项目报价为含税价格,最高限价为17万元(不含税最高限价为150442.48元,税点为13%),投标含税及不含税报价均不得高于最高含税及不含税限价。 四、报价方式:投标人填制《服务报价表》(附件2),以填报下浮率方式报价 ,下浮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中标原则:低价中标原则,下浮率最高的为项目中标候选人。若最低价出现相同报价的,由采购人以随机摇珠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弃标或不履行合同的供应商,在一年内不得参与东莞松山湖科学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任何采购项目。 六、资质及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具有交通主管部门备案的三类(或以上)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4、提供一份近三年(2023年8月1日至2026年8月1日)已完成或正在履行同类业绩。 七、提交文件地点:东莞市松山湖深城投智能产业园21楼(接收人:唐小姐,联系电话:13434097036)。 八、提交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9 月22日下午17:30时(若通过邮寄按照资料送达时间确定)。 九、提交文件内容: (1)《服务报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具有交通主管部门备案的三类(或以上)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5)提供一份近三年(2023年8月1日至2026年8月1日)已完成或正在履行同类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且用A4档案袋密封递交,档案袋封口处须加贴密封条并加盖公章。无需额外提供其他非指定资料。档案袋封面请注明“松山湖控股公司公车定点维修协议服务资格采购项目(2026年-2028年)三次比价-投标人名称(XX公司)”,投标人不允许修改采购人的报价表及相关附件资料,擅自修改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如有补充说明请以“附件3:补充说明”形式单独装订并随主文件一并密封递交。 十、资料澄清说明:投标单位须严格按照本公告第九条要求提交报价文件。若投标单位提交的报价文件存在非实质性内容缺漏(包括但不限于未加盖公章、资料不齐全等情形),投标单位须在收到采购单位通知后按要求补齐相关资料。逾期未补或不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补正内容不得改变报价表中的实质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报价金额、下浮率等),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投标单位应确保联系方式有效畅通。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及时接收澄清通知的,相关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十一、提交文件方式:密封文件可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递交。 十二、无效投标及废标情形:经采购单位认定投标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的,投标报价高于限价的,未按时间要求提交的,投标资料未密封的,以及其他不符合本公告实质性要求的,均作无效处理。若有效投标单位不足3家,本次采购视为废标。 附件1:用户需求书 附件2:服务报价表 东莞市松山湖控股有限公司 2026 年9月 18 日 (项目联系人:唐小姐,联系电话:13434097036 ) 附件1:用户需求书.doc
附件2:服务报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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