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将对总部一号租赁欠租纠纷采购法律服务项目的承接单位进行比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总部一号租赁欠租纠纷采购法律服务 三、采购内容:项目采购内容包括不限于:总部一号租赁欠租纠纷采购法律服务范围包括案件研判、文书起草、证据整理、立案出庭、庭审代理及后续相关法律服务等。此次项目报价为不含税价格,最高限价为22936.3元(不含税)注:含一审、二审全部代理费用,其中二审代理费按一审代理费的50%计取,若开庭前调解结案,一审代理费按约定标准的50%收取,二审代理费同步按一审调整后标准的50%计取,最终按实际发生阶段支付,投标报价(不含税)不得高于最高限价(不含税)。 四、报价方式:投标人填写《服务报价表》(附件),以填报不含税总价的方式报价,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的服务阶段支付,总价包干不作调整。 五、中标原则:低价中标原则,总价最低(不含税)的为项目中标候选人。若最低价出现相同报价(不含税)的,由采购人以随机摇珠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弃标或不履行合同的供应商,在一年内不得参与东莞松山湖科学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任何采购项目。 六、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且年度考核合格; (2)拟指派主办律师须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执业年限≥3 年; 七、提交文件地点:松山湖深城投1号楼2107室(接收人:唐小姐,联系电话:13434097036)。 八、提交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5月20日下午17:30时(若通过邮寄按照资料送达时间确定)。 九、提交文件内容: (1)《服务报价表》 (2)投标人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或副本(复印件) (3)指派主办律师有效的《律师执业证》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不建议装订成册),使用A4档案袋密封递交,档案袋封口处须加贴密封条并加盖公章。无需额外提供其他非指定资料。档案袋封面请注明注明“总部一号租赁欠租纠纷采购法律服务项目-投标人名称(XX公司)”,投标人不允许修改采购人的报价表及相关附件资料,擅自修改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如有补充说明请以“附件3:补充说明”形式单独装订并随主文件一并密封递交。 十、提交文件方式:密封文件可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递交。 十一、其他:投标单位未按要求提交投标报价的,或投标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经采购单位认定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若有效投标单位不足3家,本次采购视为废标。 附件:服务报价表 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8日 (联系人:唐小姐,联系电话:13434097036)
附件2-服务报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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