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HKG2026005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加速器增加1台3150KVA变压器工程 (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东莞市松山湖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加速器增加1台3150KVA变压器工程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松山湖。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加速器增加1台3150KVA变压器工程,总投资约250万元(以施工图预算为准)。 2.4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 90 日历天。最终预算公司出具的定额工期文件为准,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或监理公司发出的开工令所载明时间为准,竣工时间以招标人复核批准的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②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类三级(10千伏以下)(或以上)许可(有效期内)。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2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3.2.3 二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 机电工程 。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若干管理措施》(东建质安〔2020〕26号)规定,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被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东莞市建设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管理机制的通知》(东建质安〔2023〕6号)的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企业; ■其他:开标会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 3.4本次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以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3.6£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须提交同类工程资格审查业绩证明材料。资格审查业绩证明材料提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三。 4、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26年03月25日至2026年03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 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雅园盛园街16号2栋1楼开标室(广东志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4.3购买招标文件所需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 年04月15日09时30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开标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雅园盛园街16号2栋1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并现场核对。不参加的视为认同开标结果。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东志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dzhihe.cn/)、东莞市松山湖控股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sslkg.com/)发布。 7、其它说明7.1 投标担保金额: 40,000.00元。 7.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1)■单项投标保证金,缴交方式:银行转账(含电子转账)、电汇;■(2)银行出具的或由担保机构与银行共同出具的投标保函(注:为单纯纸质版形式)。 投标保证金形式注意事项: (1)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广东志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心区时代支行 账号:550000111010087 (2)投标人在填写转账信息时,应在进账单或电汇凭证用途栏中注明“(本工程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以表明该款项是用于本工程招标的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数据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达投标保证金账户的,视为无效。 (4)投标保证金的退回:各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转账单位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转账单位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