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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松山湖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将对L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服务的承接单位进行比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东莞市松山湖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L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服务
三、采购内容:项目采购内容包括不限于:一是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资产评估或估值报告、法律意见书、合资合同、章程、协议等进行论证;二是重点论证《L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合规性、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全面识别市场、技术、政策、财务等各类风险,提出针对性的风险应急预案与管控措施,同时组织行业专家、相关人员召开评审会,根据评审意见,形成论证报告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附件1)。此次项目报价为含税价格,最高限价为39,800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四、报价方式:投标人填制《服务报价表》(附件2),以填报总价的方式报价,总价包干结算不作调整。
五、中标原则:低价中标原则,总价最低的为项目中标候选人。若最低价出现相同报价的,由采购人以随机摇珠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六、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具有组织论证或评审等同类项目业绩,至少提供2份合同(提供复印件、发票并加盖公章)。
七、提交文件地点:东莞市松山湖深城投1号楼2107室(接收人:郭先生,联系电话:13326852989)。
八、提交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1日上午12:00时(若通过邮寄按照资料送达时间确定)。
九、提交文件内容:
(1)《服务报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组织论证或评审等同类项目业绩,至少提供2份合同复印件、发票并加盖公章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不建议装订成册),使用A4档案袋密封递交,档案袋封口处须加贴密封条并加盖公章。无需额外提供其他非指定资料。档案袋封面请注明注明“L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服务项目-投标人名称(XX公司)”,投标人不允许修改采购人的报价表及相关附件资料,擅自修改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如有补充说明请以“附件3:补充说明”形式单独装订并随主文件一并密封递交。
十、提交文件方式:密封文件可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递交。
十一、其他:投标单位未按要求提交投标报价的,或投标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经采购单位认定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若有效投标单位不足3家,本次采购视为废标。
附件1:用户需求书
附件2:服务报价表
东莞市松山湖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9日
(项目联系人:郭先生,联系电话:13326852989)
L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服务用户需求.doc
服务报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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